继向法院提出重审请求以获得合理赔偿后,近日,通用耗材企业:Color Imaging(以下简称CI)和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(以下简称GPI)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包含了多项请求的综合法律备忘录。

据再生时代收到的法律文件显示,CI和GPI称在该案中:

  1. 两家公司不存在“直接侵权或故意侵权”;

  2. 间接侵权指控不符合专利法中的“允许维修”条款;

  3. 佳能提出的直接侵权指控违反了“专利权耗尽”原则及维修权利法案。

据悉,今年六月,法院判决CI和GPI两家公司涉嫌“故意侵犯佳能第7,647,012号专利”的指控成立。判决结果为佳能获得全部损害赔偿。但是随后佳能向法院提出请求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赔偿金额增加至原来的三倍。

此后CI与GPI向法院申请重新判决,声称法庭陪审团要求他们向佳能支付“超额赔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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